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:從政府機關到校園
人權及轉型正義教育:從政府機關到校園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|林佳範副教授(前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專任委員)
你「轉型」了嗎?
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(簡稱「促轉會」)於2022年5月31日交出任務總結報告後即結束。依《促進轉型正義條例》(簡稱《促轉條例》)第11條之1及第11條之2,轉型正義的工作即改由行政院及其所屬的相關任務機關執行,其中即包括「轉型正義教育」事項。2023年7月15日解嚴紀念日,行政院正式核定《國家轉型正義教育行動綱領(2023年至2026年)》。而依此《綱領》之實施對象,分為「各級學校」、「一般公務人員」、「特定專業人員(如司法人員、軍人、警察、情報人員等)」與「社會大眾」四大推動範疇。依照《綱領》的規劃,轉型正義教育的對象基本上是全國上下所有人皆被涵蓋,為何如此?對被害者或社會而言,唯有犯罪者接受國家的處罰,「正義」才獲得「伸張」。可是,若此「犯罪者」不僅是「單獨的個人」,而是過去的「威權統治者」,事情就複雜了。因為在相同的社會中,你我或是周遭的親朋好友,作為社會的一員,共同、直接或間接、主動或被動,皆參與或受制於威權統治的政治體制中,「正義伸張」的意涵,就不僅是「直接被害人」的政治受難者,更可能擴及於廣大的民眾。該威權統治的體制,也限制無數人民的自由,甚至透過威脅與規訓的機制,禁錮每個人的心靈,讓個人和社會進行自我審查而害怕、依附及服從威權。甚者,過去受制於政治威權的體制與教育,人民未必清楚認知民主體制與人權價值。而如此現象的具體實例,莫過於將「轉型正義」的工作誤會為「政治清算」,甚至以「撕裂族群」來反對討論轉型正義的議題。殊不知,白色恐怖的受害者,是不分族群的。
換言之,轉型正義的工作除了直接平復政治受難者所受到的侵害,其更重要的意涵在於確認人權的價值與鞏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,使如此的侵害或錯誤永遠不再發生。因此,轉型正義教育本身就是人權教育。透過威權統治下的政治受難者個案,我們要能認識威權統治的體制如何運作,如此的運作又是如何偏離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,甚者,如此的運作是如何違反人權、民主與法治的價值,即為轉型正義教育的重要內涵。
簡言之,轉型正義教育的核心,在於反省威權統治並認識與認同人權價值,且是從政府機關的公務人員到學校的教育人員和學生,和每個人皆有關。每個人皆能體認政治體制的「轉型」,也皆可把握機會善用政治檔案、不義遺址、威權象徵、平復司法或行政不法的決定書、政治創傷療癒的個案等資料,進行轉型正義教育。最重要的是,「轉型」可以從自我反省開始:我是否仍受制於威權統治的影響?為何我不敢碰觸威權統治時期的人、事、物?為何我不敢勇於表達政治的意見或立場?為何我害怕關心公共的事物?這些省思,就是進行轉型正義教育的第一步,也是朝向人權教育所強調的「增能賦權」目標的開始。
以下將特別針對政府機關和校園,兩者如何進行轉型正義教育,進一步引用具體實例介紹之。
政府機關的教育:反省威權統治與避免公權力的濫用
轉型正義教育的形式可以很多元,如透過不義遺址的參訪,進而反省威權統治的歷史。例如,2023年7月15日,蔡英文總統視察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「原國防部臺灣軍人監獄——前促轉會審定之不義遺址」,一方面紀念解除戒嚴,另一方面聽取不義遺址政策及法制作業說明。
總統說:「許多民主前輩,包括創辦《自由中國》的雷震、美麗島事件的受難者黃信介、姚嘉文、張俊宏,立法委員蘇治芬的父親——蘇東啟,以及在現場的張則周前輩,都曾經被關押在這裡。這個地方嚴重超收人犯,環境惡劣,許許多多民主前輩在這裡身心都遭受極大的考驗。但即便如此,他們仍然堅持信念,不向威權低頭,令人敬佩。」
這次參訪的地點可以和兩個部會連結——過去作為國防部的軍人監獄,而現今是法務部矯正署的新店戒治所。雖然主責的機關有所不同,但兩者皆為限制人民人身自由的地方,皆涉及公權力的行使,剛好是聯合國《世界人權教育方案第二階段(2010-2014)行動計畫》所鎖定的對象之一:「公務員、執法人員、軍人」。因此,依照聯合國《方案》所建議的人權教育模式,課程的內容應為「與受訓者背景相關並具實用性的內容」,且「培訓素材應圍繞與學員日常生活直接相關的人權標準」。此兩部會皆有涉及監所管理的部分,而在反省威權統治的同時,亦可認識相關的國際人權標準。其更建議具體的受訓內容,包括:為受刑人和被拘留者提供的設施;受刑人的身心健康(包括愛滋病毒/愛滋病);青少年、婦女、身心障礙者、還押犯等特殊受刑人和被拘留者的處遇;監獄紀錄;監獄的行政、紀律和申訴程序;使用武力;懲罰和救濟程序;正當程序和投訴;與外界的接觸(包括家人、法律諮詢和醫事人員);信仰和參與宗教儀式自由;監獄勞動(如工作條件、薪酬);教育和娛樂。
透過參訪不義遺址,可以反省過去威權統治的歷史。此外,透過國際人權標準的認識,更可使公務員的公權力行使具體連結與落實人權價值,與此同時完成轉型正義與人權教育。
校園的教育:反省威權統治與避免意識形態灌輸
其實,在過去的威權統治下,校園是被嚴密監控的地方,也有很多的校長、老師、學生等成為政治受難者。此外,教育體制本身也是實施政治意識形態掌控所在。因此,校園的轉型正義教育,更應著重於「去意識形態化」。除反省威權統治與確認人權的價值以外,也須保障校園的思想與表現自由,其目的在於引導學生的自我實現,而非富國強兵與鞏固領導中心;校園的治理,更應強調民主的參與,特別是肯認學生的參與,來達成「增能賦權」的人權教育。
由於過去威權時代特別著重校園的掌控,因此校園仍殘存著過去意識形態控制的遺跡。例如,很多的校園建築物或校名本身,甚至至今仍保留下來的紀念人像、以及標語等等,都可以看到曾經威權的象徵。惟隨著時代的久遠,有些老舊與損壞的部分被更換掉,有些則仍留存著。雖然未被彰顯其過往的規訓功能,但更動或移除之,仍會觸動社群中某些人的歷史情懷或政治認同。
其實,這些對威權象徵的處置,正可以成為轉型正義教育的契機與素材。處置的方式不必然是移除之,該重點是「反省」威權統治。如過去人權侵害的發生地,可以保存為歷史遺跡,也藉此處置機會來釐清歷史的真相,引導社群共同對話。特別是讓學生來參與,透過處置的行動計畫,認識這些離他們很遠的過去,甚至挖掘與當地有關的政治受難者故事。如此的參與對學生而言,「過去」就不再只是歷史。共同討論合適的處置方式,才能找到與「現在」的連結,進而認識與認同人權的價值,而不會淪為「政治清算」或「意識形態灌輸」的政治紛爭。
你「正義」了嗎?
社會中不公義事件的發生,其實對社群中的每個人都有影響。如政治哲學家漢娜.鄂蘭(Hannah Arendt)在報導納粹戰犯阿道夫.艾希曼(Adolf Eichmann)的審判時所指出的「平庸之惡」。納粹屠殺猶太人如此重大的「惡」,除黨國的機器運作外,其實與當時德國的每個人皆有關。每個人都直接或間接、主動或被動地參與或受制於如此的威權政治體制中,每個人皆需要面對「邪惡」挑戰其良心。
即便促轉會結束,但臺灣的轉型正義工作並未終止,而是才剛進入另一階段。威權統治的反省涉及每個人,該如何避免如此的錯誤再發生,取決於每個人如何省思威權統治。面對威權統治的人權侵害,如同漢娜.鄂蘭所指出的「邪惡」,考驗著每個人:你「正義」了嗎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