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atGPT之後的學術倫理
ChatGPT之後的學術倫理
東吳大學法學院|章忠信助理教授
一、前言
ChatGPT被普遍運用之後,學術界關切該項AI技術對於學術倫理之影響。如能理解ChatGPT之運作模式,掌握學術倫理之基本原則,此項問題並不複雜。
二、ChatGPT的運作模式
ChatGPT係透過預先訓練而能夠生成聊天內容之轉化程式(Chat Generative Pre-trained Transformer),其得以回答任何提問,惟不保證回答內容之正確性。主要原因乃因ChatGPT係事先被以既有資料加以訓練,進而依據該等資料,就使用者之提問,透過預設、具邏輯性之演算法,自動編譯出回應內容。如用以訓練ChatGPT之既有內容不精確,再加上若預設、具邏輯性之演算法有盲點,相乘之結果,ChatGPT回應之內容是否正確,包括ChatGPT本身,均無法檢核其正確性。
ChatGPT生成成果係依據既有資料進行符合預設邏輯之演算結果,除正確性受質疑之外,因其不具備學術研究過程中所絕對需要之人類之想像力,必然亦不具突破性及創作性。
三、ChatGPT與學術倫理
學術倫理之核心在於「透明」。亦即,必須清楚交代,此項研究成果或論文係自己、此次所完成者,以供讀者或審查人員確認該項研究成果或論文之學術價值,不得抄襲他人研究成果或論文,亦不得自我抄襲或一魚數吃,重複發表,更不得有造假或變造之情事。
學術研究及論文撰寫,不應直接使用ChatGPT整理之資料,因其並非自己完成之內容,即使以上下引號加以引用,並清楚註明係直接使用ChatGPT整理之資料,亦不恰當。蓋ChatGPT整理之資料,其資料來源、嚴謹度及可信度,完全無從確認,縱使加以引註以進行分析評論,並無學術價值。至於轉貼ChatGPT生成內容,並非「抄襲」,而係「造假」。蓋「抄襲」乃係抄襲「他人」內容,而ChatGPT並非「人」,直接轉貼ChatGPT生成內容,係自己未進行研究及撰寫論文,卻以ChatGPT生成內容,假裝自己完成,自應屬「造假」之行為。
使用ChatGPT進行學術研究或論文撰寫,可善用ChatGPT之蒐集整理功能,建構研究或論文議題初稿,供作增修議題架構之參考。該等利用方式,ChatGPT僅係被當作研究使用工具,並不須特別揭露該項事實。正如同透過Google搜尋引擎,於網路搜尋期刊或專書資料,作為參證註釋之用,並無需註明係透過Google搜尋引擎找資料。同理,透過ChatGPT協助資料蒐集或整理,應亦無需特別揭露。
四、結論
人類向來利用科技降低例行性之勞力操作,提升工作效能。學術倫理要求研究者必須有自己智慧心力之付出,惟並不禁止善用科技提升研究或論文撰寫之效能。役物,而不役於物,始終係聖賢自我期勉,並足為後人所效法。以ChatGPT作為研究或論文撰寫之工具,善用其蒐集、整理之超高效能,洞悉其所不及人類智慧之弊,發揮自身之想像力,使研究成果及論文撰寫深具突破性及創作性,正為學術倫理所期待之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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